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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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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劳动者原因停工,单位应支付工资

基本事实
       江女士是一家酒店的员工。四个月前,酒店由于被顾客举报使用地沟油炒菜,经有关部门调查确认后,被处以罚款、停业整改等行政处罚。为保证重新开业时不会 缺少人手,酒店要求江女士不要“跳槽”,在家等候上班通知。本以为酒店很快就能开业,不想已经过去数月,江女士也一直没有收到上班通知,江女士曾多次要求 酒店给予工资,却一再被酒店拒绝。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 理。江女士没能正常上班,是由于酒店违规使用地沟油,被有关部门处以罚款、停业整改等行政处罚所致,即明显属于“非因劳动者原因”所造成,酒店应当向江女 士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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