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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主动沟通善意执行 为企业“复活”赢得时间
时间:2020-04-24 【转载】
近日,天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疫情防护用品企业案件,被执行人天长市某防护用品有限公司(下称防护公司)一次性偿还40万元,剩余欠款达成分期和解协议。
2015年,防护公司向中国银行滁州分行借款300万元,天长市某融资担保公司(下称融资公司)提供担保。防护公司以名下一处房地产提供反担保,公司法人代表王某及另外三名被执行人提供个人信用反担保。后来,防护公司因经营不善,未按期清偿银行借款,由融资公司代偿。融资公司多次向防护公司追偿未果后,诉至该院,得到法院判决支持。判决生效后,防护公司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无奈,融资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经网查,发现除抵押的房产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遂准备年后处置房产。受疫情影响,防护公司年后恢复生产,且效益可观。执行法官获知这一消息后,立即联系防护公司,希望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防护公司表示愿意还款,但无力一次性还清。执行法官又联系融资公司,经过多次电话沟通和实地走访后,双方达成和解,防护公司先支付40万元,剩余欠款分期偿还,该案成功告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