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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
民事纠纷
不计免赔的范围有哪些
时间:2021-07-06 【转载】
下列金额,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因违反法律法规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规定而增加的免赔金额;
2、因保险车辆实际行驶区域超出保险单的约定范围而增加的免赔金额;
3、因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但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驾驶保险车辆而增加的免赔金额,因提供的指定驾驶人信息不真实而增加的免赔金额;
4、因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但无法找到第三者而增加的免赔金额;
5、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因被保险人如不能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而增加的免赔金额;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因原配的全套车钥匙缺失而增加的免赔金额;
6、根据多次事故免赔特约条款的绝对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
交强险无责代赔流程是怎样的
(一)出险后,仅涉及财产损失不涉及人员伤亡的,由全责/有责方向承保公司报案,无责方不必向承保公司报案。
接报案时应提醒客户注意记录对方车牌号、被保险人名称、驾驶证号码、联系方式、交强险保险公司等信息。当事人根据法律法规自行协商处理事故或要求自行协商处理的,应指导客户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
(二)由全责/有责方保险公司进行查勘、定损,拍摄事故照片,出具查勘报告、定损单,查勘报告和定损单应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三)对于本应由无责方交强险承担的对全责/有责方车损的赔偿责任,一律由全责/有责方承保公司在本方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代赔偿限额内代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