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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案件
劳动案件
非因工伤残有什么待遇
时间:2022-07-16 【转载】
1、医疗费:包括诊疗费、手术费、住院费及普通药费;贵重药费、住院的伙食费及就医路费则由本人负担。
2、病伤假期工资:医疗期间连续6个月内的,按月给付病伤假期工资,其标准如下:
(1)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
(2)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
(3)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
(4)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
(5)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
3、非因工负伤救济费:医疗期间连续超过6个月的,病伤假期工资停发,改为按月给付非因工负伤救济费,其标准如下:
(1)本企业工龄不满1年者,为本人工资40%;
(2)已满1年未满3年者,为本人工资50%;
(3)3年及3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60%。
此项救济费付至能工作或确定为残废或死亡时止。
4、非因工残废救济费: 非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确定为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除领取非因工残废救济费、本人死亡时的丧葬补助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外,其他劳动保险待遇应停止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