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横沥律师网--知名律师胡正东竭诚为您服务 www.henglilsh.com 东莞横沥律师事务所旗下横沥律师法律援助站点 免费提供法律咨询
|
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故意伤害罪有哪些情形予以重处
时间:2022-07-28 【转载】
故意伤害罪有以下情形予以重处:
1.伤害多人的,在其中最重伤情的基础上,每增加轻伤1人,按照所增伤情的轻重程度,确定递增幅度,轻度的,刑期增加三个月;中度的,刑期增加六个月;重度的,刑期增加九个月;每增加重伤未达残疾标准或接近轻伤标准1人,刑期增加十个月;每增加重伤1人,致10级残疾的,刑期增加一年,依次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2.持刀等管制刀具伤害他人的,从重10%。
3.在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中故意伤害他人的,从重10%。
4.伤害对象为70岁以上的老人、14岁以下的儿童、残疾人、怀孕妇女的,从重5%。
5.因为邻里纠纷、婚姻纠纷等民间矛盾引发的故意伤害,从轻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