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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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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时间:2023-04-29  【转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1.如果当事人采用书面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该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


  2.如果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该合同自签订确认书时成立;


  3.法律规定的其他合同成立表现形式。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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