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案件

劳动仲裁的流程是什么

时间:2023-06-30  【转载】

      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

  5.调解;

  6.调解不成,裁决;

  7.不服裁决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审理时限及先行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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