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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
婚前财产如何认定
时间:2023-09-19 【转载】
首先,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其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最后,个人财产包括:夫妻各自的婚前财产,以完成结婚登记、确立婚姻关系为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因其明确的人身专属性而归一方所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尊重遗嘱人或赠与人的自由意志;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