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案件

举报单位拖欠工资需要什么证据

时间:2023-11-27  【转载】

 《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者去劳动部门投诉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需要携带证明资料有: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7.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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