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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案件
事故无情 工伤保险有爱
海东日报记者 吴雨
在海东市平安区海都中通快递公司工作的马师傅,于2023年5月3日在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死亡,公司及时向平安区人事局进行了工伤事故报备并提起了工伤认定申请。在接到认定申请后,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科第一时间进行了工伤事故调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60日内向单位下达了马师傅的《工伤认定书》。海东市社保局和平安区社保局根据《工伤认定书》的结论,在核实了马师傅工伤保险参保情况后,向马师傅的家属赔付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99万余元。
海东市社会保险服务局工伤失业部负责人吕刚告诉记者,职工因工死亡或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可通过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亦可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吕刚解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共有三个项目,第一为丧葬补助金,规定是6个月的上年度本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第二是供养亲属抚恤金,规定是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第三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规定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因此,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2024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51821×20=1036420元。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吕刚说。
那么,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办理时限是多久呢?吕刚说:“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应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对于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的条件,吕刚表示,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申请再次鉴定。”
对于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再次鉴定办理时限又是如何规定的呢?吕刚补充道,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同样可以延长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