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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创!仲裁秘书“广州标准”将在8月底正式发布

时间:2024-09-01  【转载】

8月30日,东莞横沥律师粤港澳大湾区法治论坛(2024)召开,广州仲裁委员会在会上发布了全国首个“仲裁秘书标准(广州)”。 “仲裁秘书标准(广州)”具有以下特点: - **首创性**:是我国首个仲裁秘书标准,填补了仲裁秘书行业规则的空白,有利于提升秘书素质和水平,为我国仲裁事业的长远发展储存后备力量,也将进一步推动我国在国际仲裁领域向外输出秘书服务。 - **国际化**:从职能的角度将仲裁秘书区分为仲裁庭秘书与案件管理秘书,依照国际惯例构建仲裁机构管理和仲裁庭独立裁决有机结合的模式,能够更好促进我国仲裁机构落实仲裁独立性等国际公约要求,同时也吸收了我国机构仲裁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如允许仲裁庭秘书与案件管理秘书合一等,更有利于实现把调解贯穿仲裁全过程、提升仲裁效率等价值追求。 - **前瞻性**:兼顾机构仲裁与临时仲裁,临时仲裁普遍运用于境外尤其是海事仲裁领域,我国已有限度承认临时仲裁效力,仲裁法修订预计会引入临时仲裁制度。而该标准既适用于机构仲裁也适用于临时仲裁,不仅满足机构仲裁对案件进行管理的需要,也适用于未来由仲裁机构或者其他适格主体为临时仲裁提供仲裁秘书等服务的情形。 目前,已有亚太仲裁与调解中心(香港)、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珠海、惠州、南京、宁波、哈尔滨、茂名等地仲裁机构签约认可,是全球首个跨机构认可的仲裁秘书通行标准。 中国社科院国际法所国别法室副主任毛晓飞表示,广州仲裁委员会联合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制定全球首个《仲裁秘书标准(推荐文本)》及标准的认可,为仲裁秘书职业化专业化发展提供“规范指引”,为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和打造国际一流仲裁机构提供“制度创新”,横沥律师为国际仲裁发展提供“东方经验”与“中国方案”,为提升仲裁行业规范趋同提供“公共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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