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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济南中院纪小槌说法栏目解答交通事

时间:2024-12-13 19:55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横沥律师获悉

为普及法律知识,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推出“纪小吹说法”专栏,从法院工作人员的专业角度解答社会生活中的常见问题,以期为社会公众提供参考。

本期作者

关于作者

杨明峰

济阳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立案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省法院审判业务专家

关于作者

陈家兴

济阳法院立案庭

三级法官助理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是典型的过错侵权责任案件,因行为人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赔偿问题而产生。本文整理了几个交通事故中常见的法律问题,供大家参考。

【机动车驾驶人与登记车主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由谁承担? 】

一般情况下,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驾驶人是直接侵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主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一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引发交通事故的原因之一。

b.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不具备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c.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规定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d.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情形。

[法律索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0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原因,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机动车造成损坏的,应当承担责任。用户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联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如何承担责任? 】

以规避道路交通经营许可制度,以挂靠车辆形式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发生交通事故,属于挂靠车辆责任的,挂靠人与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为了补偿。实践中,也存在大量名义上是车辆销售、租赁但实际上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是否存在关联行为可以通过车辆的经营权和经营收益的归属来区分。

[法律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规定,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并造成损害的,由机动车负责车辆方、相关人员应当承担责任。与关联人承担连带责任。

【道路上堆放、倾倒、散落物品,妨碍道路交通,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由谁承担? 】

发生此类交通事故时,一般应由实际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道路管理者应对其是否尽到清洁、防护、警示等义务承担举证责任。不能提供证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索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规定,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散落妨碍交通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员不能证明履行了清洁、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未投保交通强制保险且投保人与侵权人不一致的,责任该如何承担? 】

保险义务人是指依法负有购买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义务的人,包括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因投保人未依法投保交通强制保险,被侵权人无法就交通强制保险赔偿的利润损失获得赔偿责任。因此,侵权人和被保险人分别实施了两种不同的侵权行为,侵犯了两种合法权益。不构成连带责任、分担责任或补充责任,双方独立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未按照规定投保交通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依法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被保险人在交通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申请赔偿的。在该范围内给予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保险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东莞横沥律师,当事人请求保险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通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善意搭车”发生交通事故能否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

要定义“良好意愿”,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一个。免费使用的机动车必须是非营业性机动车;

b.乘车必须免费;

c.由机动车当事人负责;

d.机动车驾驶人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

【法律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

非营业性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乘客损害而未予赔偿,属于机动车当事人责任的,减轻赔偿责任,但机动车使用人有下列情况的除外:故意或重大过失。

【“非接触式”交通事故你有赔偿责任吗? 】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故障或者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侵权案件。 “碰撞”并不是引发交通事故的必要条件。只要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且存在过错,即使是“没有联系”,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索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因交通事故导致网约车服务暂停,损失该如何赔偿? 】

停电损失是对可预见利益的保障,但这种可预见利益必须建立在合法获取的基础上。登记运营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损坏的,对停运期间运营损失的赔偿必须以依法运营为基础,??即必须具有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资质,如驾驶证、经营许可证、网约车资格证、驾驶证等。被侵权人因停电索赔损失的,应当提供以往业务记录、停电时间等证据。如果无法提供证据,通常会通过评估确定具体损失金额。

【法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横沥镇律师,当事人请求赔偿的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损坏车辆的修理费用、车内物品的损失、车辆救援费用; (二)因车辆丢失或者无法修理,更换车辆的费用相当于交通事故发生时受损车辆的价值;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客运等经营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合理的停电损失; (四)因非营业性车辆无法继续使用而发生的普通替代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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