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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续签条款变动处理指南:合

时间:2024-12-13 19:56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横沥律师获悉

1、续订劳动合同内容发生变更怎么办?

续订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条款和内容发生变更的,必须根据实际变更的条款和双方协商协议进行评估。

若变更对您产生不利影响,例如降低工资水平、调整工作岗位等,您有权拒绝续约,并有权按照原合同条款或依照法律规定要求相应的经济补偿。规定。

但变更合理合法且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的,可以按照新协议续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东莞横沥律师,并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继续改善或者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履行劳动合同的除外。同意续订;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款、第五款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劳动合同一般续签几年?

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对于劳动合同续签问题并没有明确的限制。因此,劳动合同续订期限的长短原则上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同意。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协商是否续订以及续订何种类型的劳动合同,例如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但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即使员工不主动要求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也必须考虑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例如,员工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十年以上,包括用人单位首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员工的工作期限也达到十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还有十年、十几年。而且,用人单位连续签订两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此过程中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条件的,续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有权选择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两种不同类型的劳动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合同的终止方式。首先,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顾名思义,是指企业与劳动者事先约定合同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企业与劳动者之间没有明确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与劳动者有充分的自由协商确定签订何种劳动合同。但符合下列三个特殊条件之一的,即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至不终止劳动关系所需期限(相当于倒推计算)的总天数达到或超过如果公司满一年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书面形式),则相当于用人单位认为与员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条件1:雇员在同一雇主连续工作十年。

条件二:劳动者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同时距法定退休年龄在十年以内。

条件三:用人单位连续签订两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在此过程中观察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的第一、二项违法行为的法律规定,符合该标准的,可以选择继续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尽管如此,企业仍需要按照相应规定承担未成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事人的后果——自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订立之日起,企业必须每年向员工发放额外的每月付款。收入作为惩罚,无需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没有明确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或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外:

(一)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二)用人单位首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横沥镇律师,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满十年的;法定退休年龄;

(三)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存在本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二倍的月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支付双倍月工资。

3、劳动合同到期是否获得经济补偿如何计算?

劳动合同到期时,有关经济补偿的事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假设用人单位以维持原状态或者改善原有条件的方式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不接受。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的法律责任。但如果用人单位在降低现有条件的前提下续订劳动合同,因劳动者明确表示不愿意继续履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日正式终止,用人单位将负责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员工。义务。经济补偿金的数额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适用补偿标准为一整年;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只需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内职工的平均工资。

续订劳动合同过程中,条款发生变更的,应当对变更情况进行评估。如果变更对员工不利,如减薪、调岗等,员工有权拒绝签署,并有权要求原合同补偿或者依法给予补偿。如果变更合理合法且双方同意,合同可以按照新条款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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