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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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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人社局机关2024年部门预算及
东莞横沥律师获悉
目录
第一部分 樟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樟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入支出预算概要》
2.《部门收入汇总》
3.《部门支出汇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支出”支出表》
8.《政府基金预算支出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0.《部门总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1.《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清单》
第三部分:樟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1、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预算情况说明
第 4 部分 术语表
第一部分 樟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家、省和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和措施,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市人事管理、人事制度改革的政策制度;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并进行监督检查;
(二)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制定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四)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和工资福利工作;
(五)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六)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七)负责本市外国专家和引进国外智力的综合管理工作;
(八)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宣传、统计和信息工作;
(九)组织全市劳动关系调整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十)负责全市劳动保障行政监察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樟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12个职能单位(办公室)。
(一)办公室(3人)
协助局领导全面协调、督促检查政务、业务等相关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公文处理、文秘、公共关系、机要交流、信息宣传、建议提案处理、档案管理、政务公开、负责安全保密工作;负责局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设置;负责局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人力资源管理股(3人)
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人事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人员工作;承担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并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和人事管理改革。
(三)薪酬福利股(2人)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退休政策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落实国家和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因公致残、死亡的政策和待遇标准;承办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日常工资、退休、退休、辞职等工作。
(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市职称改革办公室)(2人)
负责选拔本市有突出贡献、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中青年专家;负责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规划和培养;落实国家和省吸引留学人员回国就业、定居的政策;指导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研究制定本市专业技术职称改革方案;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和招聘;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审批。
(五)劳动关系与就业管理股(职业技能鉴定站)(3人)
对本市企业职工工资及其他劳动报酬进行宏观管理;制定并定期公布本市企业最低工资支付标准;定期公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按照国家规定的企业职工和女职工、未成年人劳动保护政策,制定相关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用人单位劳动管理横沥镇律师,规范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管理;负责企业改制特殊工时、技术工人交流、政策安置和职工安置方案的审批;参与省、市企业劳动模范工作评价推荐,制定人员配置办法并承担特殊需求人员的配置工作。
综合管理全市职业技能发展工作;负责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术鉴定、职业资格证书的管理和颁发,以及社会力量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培训机构申请的审核和管理;组织全市职业技能大赛;落实临产准备制度;组织实施城乡各类劳动力培训,提高其就业技能。
负责促进全市就业创业工作。拟订全市统筹城乡就业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就业服务和就业中介机构,组织指导各类就业服务机构开展职业介绍、就业指导、创业培训、劳动事务代理、小额贷款、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劳动密集型企业认定、失业保险领取等工作、配送及其他就业服务;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负责全市外国人就业登记服务、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和农民工就业;规范就业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承担扩大民生工程就业和社会保障目标制定及监督考核工作。
(六)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股(2人)
组织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社会保险扩容和基金征收工作;负责制定参加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审批管理办法和退休审批工作;协调制定本市养老、失业、工伤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系统,负责办理市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审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流程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内部控制办法;实行企业年金计划备案制度;
(七)培训考试单位(1人)
承担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技术水平提升培训;承担全市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考试工作;承担省和宜春市设立的人事考试工作。
(八)“三拥一扶”办公室。 (2人)
负责“三拥一扶”的招聘和管理工作。
(九)投诉及规管股(1人)
制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负责受理、组织、协调、指派、转发、督促处理群众提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投诉。信访事宜。负责局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政策咨询;负责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新闻。
(十)工伤保险管理股(2人)
研究制定全市工伤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取工伤保险事故预防费;根据职业病诊断结果,为职业病患者提供社会保障;指导工伤保险办理业务,完善工伤各项待遇政策;负责工伤医疗定点医院的监督管理;负责工伤事故调查、工伤鉴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等工作。
(十一)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中心(2人)
落实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流程和规则;组织全市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审核、制作、发放等日常管理和办理工作;组织协调社保卡在各类社保事务、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合作银行的使用;组织社保卡批量个性化制作和初始化初始化工作;组织社保卡宣传和业务培训,指导各基层社保平台做好社保卡相关工作,配合国家、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和机构开展社会保障卡宣传和业务培训,指导各基层社保平台做好社保卡相关工作。社保卡跨城卡业务,组织协调各用人单位和街道(乡镇)基层社保平台开展信息核查和申请受理。
(十二)行政事务股(2人)
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为服务对象提供政策、监管和业务咨询服务;负责总体行政许可政务公开工作;及时研究分析行政审批服务管理现状;及时提出审批服务跟踪管理和改进意见;建立健全服务窗口内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局内一切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收费以及与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直接相关的公共服务的受理和办理。
2023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编制人员41人,其中行政人员17人,业务人员24人。年末实际员工59人,其中在职人员34人,离退休人员1人,离退休人员24人。
第二部分 樟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情见附表
第三部分:樟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1、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收入预算总额1264.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5.81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66.89%,同比增长31.51%;其他收入400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31.64%;上年余额18.59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1.47%。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支出预算总额1264.39万元,同比增长12.11%,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
按项目类别分类:基本支出580.81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2.33万元;项目支出683.59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8.9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8.34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47.38万元;卫生支出21.93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12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47.38万元;去年预算安排减少1.17万元。
基本支出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496.72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56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0.24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41.72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36万元;资本支出1.8万元东莞横沥律师,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
财政拨款支出845.81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2.67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9.75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13.42万元;卫生支出21.93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12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6万元。
基本支出按支出经济性分类:基本支出580.81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2.3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6.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56万元,个人及家庭补贴41.72万元,资本性支出1.8万元。
(四)政府资金
我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的情况。
(五)国有资本运营
不是,我局不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进行支出。
(六)代理业务费用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机关事业经费预算42.36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38.44万元,下降47.57%。主要原因是为了响应政府“紧缩生活”的要求,节省公共开支。
根据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明确定义,机关业务费是指各部门的公共资金,包括办公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通用设备采购费、办公水电费、办公取暖费、办公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2万元,政府采购项目预算0000元,政府采购预算0000元采购服务。
(八)国有资产占用和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车1辆,执法车0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购置安排如下:无。
(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项目情况说明
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1个,涉及资金3000万元;纳入绩效目标审批试点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1.“新五”住房、社保等招贤纳士补助资金
(一)项目概况:本着吸引、留住、发展的理念,大力引进和培养企业紧缺专业人才,打造青年人才队伍,提高企业现代化生产管理水平,建设人才强市。
(二)立项依据:樟树市2022年人才“新五”政策实施方案。
(三)实施单位:樟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实施方案:按照人社字[2023]48号文件执行。
(五)实施期限: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六)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3000万元。
(七)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为企业留住人才,鼓励企业创新研发,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培养技能型人才。
绩效指标:产出指标、效率指标、满意度指标(具体见附表)
二、2024年“三公”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樟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初“三公事”预算拨款2.8万元。在:
因公出差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1.8万元,比上年减少3.44万元。主要原因是为应对“日紧”工作安排,公务活动预留资金和计划相应减少。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交车数量没有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
第 4 部分 术语表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年度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是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共支出。
(三)项目支出:是指为完成具体行政任务和职业发展目标而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业务费用:指各单位的公共开支,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通用设备购置费、办公楼费等。水电费、办公楼供暖费、办公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五)“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用、公务车辆购置、运行维护费用、出国(境)出差费用。其中公务接待费用是指单位按照规定发生的各项公务接待费用;公务车辆购置运营费用反映单位公务车辆购置费用(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出国出差费用,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出差所发生的国际旅费、境外城市之间的交通费、食宿费等。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指政府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的支出,具体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社会保险基金财政补贴、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退休金等。事业单位、企业改革补贴、就业补贴、养老金、退休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镇居民最低社会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助、农村社会救助、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红十字事务等。支出。
【36】2024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单位)_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及项目绩效目标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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