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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
东莞横沥律师获悉
新华社于北京4月7日发布消息,近期,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关于加快构建农业强国战略的规划》(时间跨度为2024至2035年),同时下发了相关通知,明确要求全国各地及各部门需根据实际情况,切实执行并深入贯彻这一规划。
《关于加速构建农业强国的规划(2024至2035)》的核心内容阐述如下。
强化农业是构建强国的先决条件,农业的强大是国家强大的基础。农业强国的地位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根本所在。在应对新的形势和需求时,我们必须将加速构建农业强国作为指导“三农”工作的战略核心,将其置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关键位置。为了加速构建农业强国,特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以国家领导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刻领会并执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执行国家领导人关于“三农”工作的核心观点,全面而准确地贯彻新发展理念,加速形成新的发展框架,致力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立足于我国国情和农业实际,彰显中国特色,坚定战略决心,持之以恒,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借鉴“千万工程”的成功经验,完善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长期机制,优化城乡融合发展的制度体系,同步推进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严守国家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的重要底线,迅速打造宜居宜业且美丽的乡村,有力有效地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形成供应保障有力、科技装备先进、经营体系健全、产业韧性强、竞争力突出的农业强国,让农民群众享有更加幸福的生活,为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动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提供坚强支撑。
在工作中,我们需要:稳固生产实力、加强基础建设,将提升农业整体生产能力作为重中之重,紧密聚焦粮食及关键农产品供应的薄弱环节,夯实设施、技术、装备、政策、制度等基础,以高标准的措施牢牢掌握粮食安全的主动权。以创新为动力,夯实发展基础,坚定将创新置于现代化建设整体布局中的核心位置,增强科技与改革的协同推进,增强农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力度,全面推进农村改革的深入,提升农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以及全要素生产率,为农业强国建设注入新的活力。坚持绿色发展、低碳环保的宗旨,坚定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信念,加速构建绿色低碳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使绿色循环和低碳经济成为我国农业强国的显著特征。致力于共同建设与共享,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特别关注维护小规模农户的利益,将农民持续增收和城乡收入差距的持续缩小作为核心任务,全面推动产业发展和外出务工就业,健全强化农业、惠及农民、富裕农民的政策支持体系,坚决防止大规模返贫现象的发生,推动城乡共同繁荣,确保农业强国建设的成果能够更加广泛和公平地惠及广大农民。逐步推进,稳健前行,根据自身资源优势和所处的发展阶段,顺应人口变迁的动向,遵循农村发展的内在规律,从农业和农村发展中最为紧迫、农民反响最为激烈的问题着手,根据不同地区特点,注重实际效果,分步骤地稳妥推进。
我们的核心任务是:确保到2027年,农业强国的建设能够取得显著成效。农村的全面振兴将实现实质性突破,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进程将迈上新的高度。同时,稳定粮食生产和供应的能力将得到加强和提升,粮食的综合生产能力预计将达到1.4万亿斤,关键农产品的自给水平将保持合理。农业科技和装备的支持将持续增强,关键技术的攻关将取得突破,育种领域的研究将取得显著成就,农机装备的短板补充也将取得阶段性成果。我国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已基本完善,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得到延伸和拓展,农业的国际竞争力得到了显著提升。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农村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我们集中力量,着力解决了一批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问题,逐步实现了出行、用水、如厕的便利化,同时稳步提高了污水治理、医疗服务、养老保障、乡风文明和产业带动农民的水平。脱贫攻坚成效显著,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步提升,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速保持一致,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收窄。展望2035年,农业强国建设将取得重大成就。届时,乡村全面振兴将实现决定性突破,农业现代化将基本完成,农村将基本实现现代生活条件。粮食生产能力保持稳定,供应安全性显著提升;农村产业链不断优化,融合程度不断加深;乡村基础设施完善,居民生活条件日益改善;乡村公共服务实现普惠均等,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不断完善;乡村治理体系趋于健全,社会治安状况更加和谐;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城乡发展协调性显著提高。展望本世纪中叶,农业强国地位将全面确立。供应保障稳定可靠,科技创新实现自主发展,基础设施与装备配置齐全,农村产业链条完善且高效运转,田园乡村景色宜人,农民生活幸福美满,国际竞争力显著提升,城乡一体化发展,农村实现全面振兴,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目标全面达成。
二、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把中国人的饭碗端得更牢更稳
将确保粮食及关键农产品供应的稳定与安全视为首要任务,实施藏粮于土、藏粮于技的发展策略,从而夯实加快构建农业强国的物质根基。
全面强化耕地保护与建设措施。构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综合保护体系,对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进行改革与优化,对所有耕地占用实施统一管理,优化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流程,确保耕地资源平衡。坚决守护18.65亿亩耕地和15.46亿亩永久基本农田的底线。针对不同区域实施盐碱耕地治理与改良工程,根据各地实际情况促进盐碱地等耕地资源的开发利用。首先,将东北黑土区、平原地带以及水利灌溉设施完备地区的耕地打造为高标准的农田,提升建设及质量标准,并逐步将符合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升级为高标准农田。同时,优化高标准农田的建造、验收及维护机制,并构建完善的农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开展耕地有机质提升项目,强化对黑土地的保护与合理利用,以及退化耕地的治理工作。推进现代化灌区的建设与改造,完善农业水利基础设施的布局。全面提高农业在防灾、减灾、救灾方面的综合能力。
(二)着力提高粮食及关键农产品产量。全力推进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的新一轮增长计划,大力开展粮油等主要作物的大面积单产提升工程,迅速推进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产业链的建设。确保水稻和小麦产量稳定,推动种植结构优化和产品质量升级。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发展薯类和杂粮作物。充分挖掘油菜、花生等油料作物的生产潜力,扩大油茶、动物油脂等油料资源的开发。加强“菜篮子”市长责任制,促进南方蔬菜向北方运输,以及冷凉地区蔬菜的种植,推动生猪产业向高质量方向发展,增强奶业的竞争力,实施肉牛和肉羊数量增加与品质提升计划,推进现代渔业的成长。同时,积极培育和推广糖料蔗优良品种,加速提升机械化作业的效率。推动天然橡胶老胶园的更新与改造,加速特种胶园的建设。
(三)完善粮食生产支持措施。严格执行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的相关党政职责,强化对粮食供应的保障责任。构建健全耕地用于种植主要农作物的管理体系,维持粮食种植面积大致在17.5亿亩、谷物种植面积在14.5亿亩。迅速完善种粮农民收益保障体系,优化价格、补贴、保险等政策,确保粮食及关键农产品价格维持在合理区间。加强农业保险大灾风险的分散管理。强化粮食主产区的利益补偿体系,优化产粮大县的奖励补助政策,中央预算内资金向粮食主产区倾斜配置,省级统筹的土地出让收益依照规定可用于粮食主产区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现代种业发展等方面,同时,统筹构建粮食产销区之间的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
(四)加强粮食及关键农产品的储备与调控能力。加速构建和完善国家储备体系。协调推进粮食的采购、销售和储备管理机制改革,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粮食及重要农产品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监测预警系统。开展饲料豆粕减量替代措施,普及使用低蛋白日粮技术。建立完善的粮食及食品节约的长期机制,全面推动从播种到收获、储运、加工直至消费的整个流程中的节约与损耗降低,同时优化反食品浪费的相关制度。
(五)致力于打造多元化的食物供应系统。秉持广博的农业观念和食物观念,从各个角度和多种渠道挖掘食物资源。在确保生态环境安全的基础上,推动木本油料作物的种植。推广高品质、节水型、高产量的饲料生产。促进大型水域生态渔业的成长,并推动陆地和远洋养殖渔场的建设,同时规范近海捕捞和远洋渔业的发展。推进设施农业现代化进程,打造符合标准、配备先进设备、产出能力强的现代养殖和种植设施,培育农业工厂等新型业态。同时,促进生物科技和生物产业的发展,扩大食用菌产业的规模,并加速合成生物技术的产业化进程。
全面推动农业科技装备的革新,加速达成高层次的农业科技自主发展。
以农业核心技术的攻克作为先导,以产业迫切需求为指引,加速推进以种子产业为核心的农业科技革新,实现农业科技的重大突破,通过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推动农业强国的建设进程。
(六)需加速提升农业科技创新的整体层次。增强国家在农业科技领域的战略实力,持续保障农业基础研究及公益科研机构的稳定支持,培养农业科技领域的领军企业,打造层次清晰、分工明确、竞争适度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同时,加强农业基础研究的前瞻性、战略性和系统性规划,推进基因组学、预防兽医学、重大病虫害和气象灾害成因等方面的研究突破。提升我国农业领域国家实验室及全国重点实验室的设施水平,打造一系列国际领先的农业科研机构及研究型农业高等教育机构。强化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促进农业主要产区与科技创新前沿地区的紧密协作。增强农业知识产权的维护与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公益性与商业性并重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并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团队的建设。
(七)全力促进种业创新实现全方位突破。大力开展种业振兴战略,加速推进种业科技独立自主发展以及种源完全自主掌控。强化种质资源的保护和合理运用,打造国际领先的国家农业种质资源保存、鉴定、创新和基因挖掘的核心设施,推动种质资源的交流与合作。开展育种联合研究与畜禽遗传改良项目,加速构建南繁硅谷。开展生物育种关键项目,培育高油高产的豆类作物以及耐盐碱的作物等新型品种,推进生物育种在产业中的应用步伐。完善植物新品种的保障机制。强化现代化育种和制种基地的建设,完善关键品种的推广支持系统以及种子资源的应急储备体系。
(八)全力推动农业机械装备的全方位升级。强化对大型高端智能农业机械、适用于丘陵山区的中小型机械等农业机械及其核心部件的研发与应用,加速实现国内农业机械装备全面满足农业高质量发展需求。推动老旧农业机械的淘汰与更新,优化农业机械装备的配置。培育关键的农业机械装备产业集群,构建上下游产业链稳定配套、涉及工程电子等领域的企业共同参与的产业协同发展格局。促进农业机械与农业技术的高度结合,确保农业机械设备的研发、制造、成熟定型以及推广应用的各个环节紧密相连,全面实现种植、养殖、加工等全过程的高效农业机械装备的广泛应用。
(九)推动数字技术与现代农业深度融合。构建天空地一体的农业监测网络,完善农业和农村的统计调查监测体系,打造全领域覆盖、多层级互联的农业和农村大数据平台,完善农业数据的应用开发机制。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农业技术,完善智能农业的标准体系,激发农业和农村的数字生产力。开展智慧农业建设项目,促进大规模农场、牧场及渔场的数字化改造,同时孵化出结构完善、协同运作的智慧农业产业群。
全面优化现代农业的运营架构,推动小型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结合与发展。
强化并优化农村基础经营体系,坚决维护土地公有制的本质属性,坚守耕地保护的红线,确保农民权益不受侵害,推动农业实现适度规模经营,助力农业经营主体实现高质量进步,从而为加速构建农业强国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十)致力于提高家庭农场经营效率。有计划地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继续延长30年的试点工作,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深化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分置改革,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行使机制,依法维护承包农户的合法土地权益,探索有效激活土地经营权的策略。推行小农户能力提升计划,激励小农户通过联合经营、联合耕种等形式进行生产活动。
(十一)积极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的活力与能力提升。深入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的监管与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紧密联系、服务全面、辐射作用显著等优势,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农业生产服务中的统筹与协调能力。培育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建立产权清晰、分配公平的运作机制,保障农民享有更广泛的财产权益。
(十二)致力于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质量和效益。指导农户建立家庭农场,增强其生产经营水平。协助农民合作社依照法律规定和自愿原则成立联合社,并激励其参与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市场营销等活动。优化农业经营结构,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价格形成体系,促进农民合作经营,确保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政策与农户增收紧密相连。提高农业产业化标准,完善各种市场主体与农民利益紧密相连的机制。推进供销合作社的综合体制改革。加强国有农场在农业统一经营管理及服务方面的职责,促进城乡和垦区的一体化与协同发展。
(十三)完善构建一个便捷且高效的农业社会服务体系。需强化农业服务主体的综合实力,并指导不同涉农实体向社会化服务范畴拓展。积极创新并推广单项或多项环节的托管服务模式,促进服务范围从粮油作物延伸至经济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多个领域,并从生产环节扩展至生产前和生产后环节。同时,优化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标准体系,提高服务的规范化质量。
五、全链条推进农业产业体系升级,提升农业综合效益
凭借农业农村的独特资源,拓展农业的多重功能,深挖乡村的丰富价值,加速形成粮食、经济作物、饲料作物一体化,农林牧渔全面发展的产业格局,实现生产、加工、销售全链条贯通,农业与文化、旅游深度融合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将农业打造成为现代化的巨型产业。
(十四)致力于提升农产品加工与流通水平。加强国家层面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的建设,致力于研发种类丰富、品质上乘的加工产品。优化全国农产品流通主骨架,调整完善产地冷链集配中心的布局,促进有需要的县乡村增强田间冷藏保鲜设施的建设。完善县乡村物流配送网络,激励大型电商平台、物流企业、商贸机构等深入农村,拓展农村电商服务网络。
(十五)致力于农业的高品质与品牌化发展。加大力度优化农业品种,提高产品质量,打造知名品牌,并实施标准化生产流程,以丰富绿色高品质农产品的供应。推行农业标准化提升战略。构建完善的农产品品质评估与认证机制,以及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与监测系统。培育出一批品质优良、市场竞争力强的区域公共品牌、企业品牌以及产品品牌。强化我国农业品牌文化的力量东莞横沥律师,促进农业品牌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度融合。
(十六)我们要加速推进乡村特色产业的成长。对乡村特色种植和养殖产业进行精细化、优质化提升,精心筛选地方特色品种,推动产地环境清洁、全程标准化、品质卓越的特色种养业发展。同时,创新乡村特色手工业,培养乡村工匠,推动乡村传统工艺的复兴。深入挖掘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强化对农业文化遗产、民族村寨、传统建筑等的保护工作。
(十七)推动乡村产业综合发展。加快生产、加工、流通等各环节的升级步伐,扩大产业价值提升和效益增长的空间。进一步深化具有优势和特色的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以及农业产业强镇的建设,实施一系列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项目。强化农业产业化骨干企业的优势,壮大那些能够引领行业发展的“链主”企业和区域内的领军企业,提升中小企业的品质,构建起生产协作、技术互惠、资源共用的企业发展格局。积极孵化乡村新型产业和业态,促进农业与旅游、教育、健康养老等行业的深度融合,拓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多样化产品。
(十八)我们要迅速推动农业向绿色全面转型。全面实施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对地下水超采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并大力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耕地轮作休耕制度,强化受污染耕地的治理与安全利用。保护关键生物物种及遗传资源,提升农业生物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完善的农业资源台账制度。推动农业面源污染的综合防治工作,促进生态循环农业的发展。完善山水林田湖草沙的全面保护与系统治理体系。严格执行长江十年禁渔政策及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推动黄河流域农业实现深度节水与水资源控制。构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监测体系。推进生态补偿的综合实施,完善跨区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统一推进生态环境损害的赔偿工作。
六、进一步深化农业对外合作,培育农业国际竞争新优势
秉持开放合作的原则,致力于在协作中实现互利共赢,强化国内与国外两个市场及两种资源的互动效应,努力拓展更广阔的领域、更宽阔的范围以及更深入的层次,以开创农业对外合作的新篇章。
提升我国农业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积极倡导国内优质农产品加入国际市场竞争,并推动农产品对外贸易的转型升级。开展农业服务贸易的促进活动。对农业领域的外商投资实施更为优化的特别管理措施,充分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区域的试点示范效应。深化多边和双边农业合作,共同推进全球粮食安全倡议的实施。实施农业领域的国际大型科学计划和工程。深入参与全球粮农治理。
七、高质量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提升农村现代生活水平
农村已基本达到现代生活标准,正致力于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同步进步,力求全面提高乡村水平,确保农民能够在原籍享受现代文明生活。
(二十)致力于不断提高农村建设标准。加强县域内国土空间规划对城市、村落、产业园区等区域布局的综合协调,分门别类制定村落规划。深入推进乡村建设活动,逐步增强乡村基础设施的完善程度、公共服务的便捷性、居住环境的舒适性。推动乡村基础设施的升级改造,强化农村交通网络、供水系统、能源结构以及新型基础设施的建设。强化农村公共服务的构建,增强农村教育水准,确保乡村小型学校的有效运营横沥镇律师,推动乡村医疗保健系统的持续进步,增强农村养老服务的质量,完善针对农村老年、留守儿童和残疾人群体的关爱支持系统。深入推进农村厕所改造工程,分区域分类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建立农村生态环境的长期维护机制。制定乡村风貌改善指南,维护乡村特有的风貌特色。
全面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坚守并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由党组织领导、融合自治、法治、德治的乡村治理架构。大力推动党建工作与乡村全面振兴相结合,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建设,确保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稳定保障,主要依靠财政投入。注重培养和选拔村党组织负责人。促进基层纪检监察机构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顺畅对接。推动村民自治组织的规范化进程,强化基层群众性组织的建设,促进乡村中服务性、公益性和互助性社会组织的良好发展。完善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等相关制度,提升农村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完善度。建立农村扫黑除恶的常态化运作机制,依照法律对农村宗教事务进行有效管理。推动治理与服务核心向基层倾斜,完善乡镇(街道)的职责、权力以及资源配置相协调的制度,增强乡镇(街道)在服务与管理方面的能力,普及实用有效的治理模式。同时,强化县乡村层面的应急管理及消防安全体系的构建。
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进程,积极倡导并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扩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覆盖范围,致力于新时代农民的培养。开展文明乡风建设活动,加强道德教育和激励措施,不断推动农村移风易俗的深入实施。强化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和传承工作。推动中国传统节日的复兴,以农民为参与主体,精心组织中国农民丰收节。开展农耕文化传承保护项目,着重于农业文化遗产的发掘、整理与保护工作。同时,推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构建,执行文化便民措施。此外,优化农村群众文艺支持体系,丰富具有农耕特色、农趣和农味、展现和谐、和顺与和美的乡村文化产品与服务。
八、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缩小城乡差别
将提升农民经济收入定位为“三农”领域的核心使命,将更多资源与力量投入到产业发展和就业领域,切实提升民众的生活福祉。
拓宽农民增加收入和实现富裕的途径。加强县域内促进民众富裕的产业,促使县域产业加速与周边的大中城市产业链、供应链和创新链相结合,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逐步向县域转移。扶持涉农高等院校和企业举办高质量的职业技能培训,激励进行农民工迫切需要的职业专项培训,完善跨区域的就业服务系统,构建区域间的劳务协作平台,助力农民拓展就业岗位,增加收入。强化对农村宅基地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农户合法拥有的住宅得以通过租赁、参股、联营等多种途径实现有效利用。有计划地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入市场进行改革,完善土地增值收益的分配体系。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资金筹集机制,推动养老保险制度惠及所有农村居民,并适时提升基础养老金的发放水平,同时,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制定及其动态调整机制。
(二十四)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协调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与乡村全面振兴,全面提升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融合程度。优化城乡融合发展机制和政策框架,推动城乡要素公平交换和相互流动,实现公共资源的公平分配。加强政府投资与金融、社会资金的协同作用,逐步提升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和农村的比例。建立城乡一体的土地使用市场,新制定的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中,安排了至少10%的土地指标专供农业和农村使用。同时,完善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支持政策,实施以居住地登记户籍为基础的公共服务制度,并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参加社会保险、享受住房保障、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等方面,与迁入地的户籍人口享有相同的权益。将县域定位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关键环节,着力推进城乡交通线路的互联互通、电力供应网络的融合对接、客运与物流的整合发展,以实现城乡基础公共服务的标准统一和制度同步。同时,强化县域商业体系的构建,充分挖掘农村市场的消费潜力。
提升脱贫地区及脱贫民众的自我发展能力。构建涵盖农村居民的长期防返贫体系,同时设立针对农村低收入群体和欠发达地区的分层次、分类别的援助政策。依据强化、提升、活化、优化的方针,推动贫困地区扶持产业向高品质发展迈进,打造成长潜力大、带动作用显著的扶持产业架构,并将发展与农民增收紧密相连的产业视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重点扶持方向。同时,加速填补贫困地区农村基础设施的不足,优先安排与产业发展相关的配套设施建设。推动针对脱贫地区的职业教育发展,不断实施“雨露计划+”促进就业的活动。持续加强中央单位对特定地区的定点援助,深化东西部地区的合作,并推动“万企兴万村”项目的实施。重点支持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帮扶县,加强异地扶贫搬迁后的后续支持工作。深入推进边远地区和民族地区的繁荣发展计划。完善脱贫攻坚中国家资金投入形成资产的长效管理机制。
九、保障措施
加快构建农业强国,务必坚定并强化党的全方位领导,将党的领导原则贯穿于农业强国建设的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和各个环节之中,保证党中央的决策和部署得到切实执行。各级党委和政府需充分认识到“三农”工作的重要性,毫不犹豫地承担起主要责任,把农业强国建设纳入关键工作议程,并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占据一席之地,从而确保农业强国建设的各项任务持续取得实质性的进步。相关部门需增强政策间的协调与支持,确保在规划、项目、资金和资源配置等方面实现无缝对接,防止建设上的重复和浪费。对于本规划中明确的重大任务和关键工程项目,应优先确保土地资源的供应。同时,要优化乡村振兴的资金投入机制,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架构,推广多层次的农业保险,并着重在农业强国建设的核心领域和较为薄弱的部分提供支持。强化农业干部教育培训,提升“三农”领域工作能力,培育一支政治坚定、符合新时代发展需求、擅长服务农业强国建设的干部团队。推行乡村振兴人才扶持战略,既注重本土人才的培养,也积极引进外部人才,增强高校农业相关专业建设,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壮大农业强国建设所需的人才阵容。构建完善的农业农村法律法规体系。东部沿海经济发达省份应积极打造农业强省,中西部资源丰富、经济基础较好的城市应加快构建农业强市,有条件的县(市、区)也应迅速推进农业强县建设,并针对不同地区探索多样化的、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发展路径。对于重大事宜,应严格按照程序及时向党中央和国务院请示并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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