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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农安法院创新庭审模式,20分钟完成涉企纠纷调解

时间:2025-10-08 19:58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横沥律师获悉

2025年6月25日,农安法院审理一桩涉及企业的买卖合同纠纷案时,首次运用了“无需书记员记录”的庭审方式,并配合远程视频技术,让这起案件在二十分钟内达成调解结果。此举不仅优化了司法资源的分配,更大幅提高了诉讼效率,为市场参与者带来了更为方便快捷的司法帮助。

案情介绍

二零二四年四月,原告那家化工企业上海有限公司,同被告那个建筑节能公司签订了一纸油漆货物交易文书,蔡某作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及总经理,并且她丈夫齐某,都对这份合同提供了共同担保,承担连带责任。某化工企业上海分公司不断提供产品后,某节能技术开发公司到2025年2月18日还拖欠货款290,050元,双方签订了《还款承诺函》商定逐步偿还。后来,那家建筑节能企业未能履行合同,这家化工公司(上海)向法庭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该建筑节能企业支付款项、赔偿金及律师费用总额为.58元,同时蔡某和齐某需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民事审判第二庭接收案件后,承办法官察觉被告蔡某夫妇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横沥镇律师,于是决定采取“双线并行”方式:一方面法庭现场与视频同步进行,在原告横沥律师和被告代理人在法庭到场的同时,蔡某夫妇借助远程视频系统参与庭审;另一方面启动“无书记员记录”模式,在全程录音录像的情况下,智能语音识别系统即时转换庭审发言内容,电子签名平台迅速确认调解结果东莞横沥律师,既维护了司法程序的正规性,又借助技术手段克服了时空限制,使当事人切实体验到科技带来的便捷高效。

法官经过细致劝说,双方最终形成一致意见:被告保证在2025年8月5日之前一次性支付货款290,050元以及律师服务费20,000元,两项费用共计310,050元;齐某和蔡某需共同承担义务;若未能按时支付,则需额外支付补偿金20,000元。

调解环节完成后,参与诉讼的各方对本次运用智能技术进行的审判过程表达了非常正面的看法。接下来,农安法院将致力于增强“无需书记员记录”的庭审模式与远程视频通话功能的适配程度,慢慢拓展其使用范畴,不断改进诉讼服务的感受,从而为经济活动的主体们带来更为迅速方便的法律保护。

东莞横沥镇律师?敬请于评论区发表高见,并对本文予以点赞及转发,以助广大读者把握法律与正义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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