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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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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贩明知肉有毒仍售卖 被判有期徒刑七个月
时间:2017-09-04 【转载】
明知贩卖的狗肉具有毒性,仍将其销售给摊贩。经湖北省黄梅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日前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吴本友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6年12月22日,吴本友在湖北省黄梅县新开镇农贸市场贩卖毒狗时被县公安局查获。现场从吴本友身上、摩托车内查获蜡丸15颗、鸭肉包裹的蜡丸7颗。原来,吴本友无意中得知胡某(另案处理)处有毒狗用的毒药蜡丸,受金钱利益驱使,吴本友以每颗5元的价格购买了50颗蜡丸,并先后多次将蜡丸塞进事先购买的鸭屁股内,诱使农户饲养的土狗食用,待土狗毒毙后,再将狗肉以每斤5至10元的价格贩卖给新开镇农贸市场内从事活禽、鲜肉销售的商贩。
随后,商贩将狗肉销售给群众。后吴本友采取同样的手段毒狗贩卖时被县公安局抓获,并于今年1月由黄梅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廖军 吕小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