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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采暖纠纷 一场两败俱伤的交锋

每年供暖季经济承受能力问题。一些小区住户情况较为复杂,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对供暖需求的差异大;其次,心理因素问题。有些业主认为,同是西安市民,却不能享受到一样的供热价格,心理上难免会不平衡;第三,协商机制组织问题。目前,西安市大多数居民住宅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协商起来难度较大。因此,便产生一场场纠纷。
记者建议,供暖协商需要供热单位和用热人双方的共同努力与让步,物业不应把每年的供暖当成一次创造利润的好机会,业主也不应寄希望于供热企业肯亏本供热,作为利益的两头,只有达到一个平衡点,业主家里的暖气才能热起来,冬天才不会寒冷。要不然,一定会两败俱伤。
诸多供暖话题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前不久,好几个住宅小区的住户便因为小区的自备锅炉供热不足和供热价格未公示等问题与物业产生了纠纷。
论及滋生供暖纠纷的原因,一是因房地产商、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导致业主拒交供暖费;二是串联供暖体系使得不需要集体供暖的用户失去选择权,导致部分用户拒交供暖费。再加上,西安市物价局对小区自备锅炉供热和小区热交换站二次转供热价格实行协商备案制,期望业主和物业通过相互协商和监督,达到利益平衡,但在实行过程中,却出现了协商难等问题,不但影响了协商效果,还成为引发小区各种矛盾纠纷的导火线。
据悉,根据20年前国家的设计规划,西安、济南、郑州是位于黄河南岸的城市,属于可供暖可不供暖的城市,不像“三北”地区,即东北、华北及西北的新疆、青海、宁夏等城市,属于必须供暖区域,市政集中供热覆盖率比较高。但近年来,西安市民的供暖要求提高了,市政集中供热建设也加快了脚步。可即便如此,为什么还会发生住户与供热方协商难等诸多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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